關于印發《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貿為導向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附后):
現將《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貿為導向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重慶商務委員會
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重慶市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監管局 ???????????????????重慶監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快建立以出口外貿為導向的產品碳足跡
管理體系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意見》和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出口外貿導向,加快建立我市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促進綠色低碳轉型,引導綠色低碳消費,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本著服務大局、急用先行、凸顯特色的原則,立足產品碳足跡,圍繞數據服務標準化、標識認證一體化、應用場景多元化、支撐保障專業化等重點,穩妥有序建立起符合市情、服務綠色制造和綠色消費、對接國際經貿規則的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積極打造具有重慶辨識度的標志性成果,奮力打造內陸開放綜合樞紐,加快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美麗重慶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到2030年,全市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基本構建,應用場景不斷豐富。引導企業等社會主體參與制定國家產品碳足跡相關核算規則標準10個以上,支持新能源汽車、筆記本電腦、汽車零部件、天然氣化工、新型材料、裝備制造、特色農產品等領域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50個以上,在市場機制下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和運行路徑探索取得有效進展。
二、主要任務
(一)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
1.制定重點產品碳足跡管理目錄清單。結合國家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認證目錄、碳足跡核算標準出臺進度,細化產品碳足跡分類指導,制定并動態調整分類管理名錄,支撐出口外貿行業發展。(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支持我市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參與全國性、行業性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制定。探索制定產品碳足跡、資源環境足跡等領域川渝聯合標準。相關主管部門支持研制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團體標準,鼓勵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國家標準。對國家已出臺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的相關產品,我市不再出臺相同的地方規則和標準。(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參與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支持在渝有關單位推動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積極向國家推送我市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發揮有關平臺和組織、行業協會、“33618”產業集群鏈主企業等的引領示范作用,采用“政府指導、市場主導”模式,探索形成市場機制下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和運行路徑,推動建立工業、交通運輸和城鄉建設等細分領域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依法合規歸集產品碳足跡實景因子,與國家數據庫形成銜接和補充。深化區域協作,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推進基于我市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的核算結果、認證評價信息在“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間、長江經濟帶省市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城市間認可及應用,探索渝新(重慶—新加坡)、渝港(重慶—香港)等碳標識互認合作。(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重慶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打造產品碳足跡企業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聚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優勢,激發市場主體能動性,推動打造涵蓋數據監測、信息采集、碳足跡核算、碳標識認證、碳足跡分級評價、分場景應用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強化信息匯聚、信息查詢、信息披露等服務功能。(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循序漸進推進企業產品碳足跡核算和碳標識認證
5.引導以出口外貿為主的企業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應用國家或行業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參考我市核算指南(詳見附件),有序指導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電池、電驅動、增程器等)、筆記本電腦、光伏設備等重點產品按需開展碳足跡核算。推動開展摩托車、鋁材、特色農產品(檸檬、榨菜、臍橙、莼菜等)等我市優勢產品碳足跡核算研究,借鑒國際或其他地方標準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引導企業開展重點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營造政策環境,加快推動產品碳標識認證。按照國家認證目錄和實施規則,引導行業協會、企業和有關機構等廣泛參與產品碳標識認證工作。加快推動筆記本電腦碳標識認證國家試點。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有序推進新能源汽車等行業產品碳標識認證試點。鼓勵出口外貿需求明顯、產業鏈完整的重點行業或產品,按照市場化原則自愿開展企業產品碳標識認證,引導使用碳標識。落實國家重點行業和細分領域產品碳足跡分級評定和管理制度要求,鼓勵企業開展自身及供應鏈碳足跡評價,推動供應鏈綠色低碳發展。(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委、市貿促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指導企業自愿披露產品碳足跡信息。按照國家要求,在保障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分階段、分步驟推動企業以環境氣候信息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評價認證等方式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結果與報告。鼓勵上市公司和出口外貿需求明顯的重點企業等建立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管理體系,將產品碳足跡管理作為重要內容,發布ESG報告。鼓勵投資機構、評級機構等將產品碳足跡納入ESG評價、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及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等。(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人行重慶市分行、重慶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多措并舉構建拓展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
8.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與地方碳交易體系銜接。推動重點出口型企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與重慶地方碳市場綠電消納、“碳惠通”自愿減排消費側及用戶端碳減排等場景逐步實現因子互聯、結果互信。推動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與重慶地方碳市場相關數據相互校驗、互為補充。利用特色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核驗優化重慶地方碳市場相關排放因子,探索對已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并完成碳標識認證的重慶地方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給予碳配額分配等激勵。(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增強產品碳足跡對綠色貿易的服務能力。推動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與綠色貿易關聯數據銜接,拓展碳足跡咨詢認證服務領域。推動將產品碳足跡作為綠色貿易示范企業培育的重要指標,探索制定《重慶市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進出口產品目錄》。(市商務委、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落實產品碳足跡政府采購政策。引導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嚴格落實政府采購需求標準中關于產品碳足跡相關要求,鼓勵政府和國有企業加大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和推廣應用力度。(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拓寬與金融采信關聯的產品碳足跡應用。鼓勵融資主體為綠色金融服務提供產品碳足跡等相關信息。引導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將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與認證作為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普惠金融、氣候投融資等領域業務、工具或產品的重要采信來源,作為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和氣候風險評估等模型的關鍵推薦參數。支持開發符合綠色低碳導向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創新應用碳足跡掛鉤貸款。鼓勵加大對生產、銷售、購買碳標識產品的企業及個人的金融支持力度。(人行重慶市分行、市委金融辦、重慶金融監管局、重慶證監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發揮產品碳足跡對綠色制造和綠色消費的助推作用。將產品碳足跡核算與評價、碳標識認證等納入市級有關綠色制造認定體系,將產品碳足跡水平作為零碳園區試點創建的重要指標,強化節能降碳管理,全面服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抓好產品碳足跡管理與推動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的協同,對完成碳標識認證的汽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家電、家裝廚衛等消費品,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前提下,通過置換、報廢等方式更新的,探索在政策范圍內實施差異化補貼標準。引導鼓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碳足跡較低的設施設備和產品服務。(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強化產品碳足跡基礎能力建設
13.培育產品碳足跡服務型機構。圍繞對外貿易、供應鏈減碳、城市低碳發展等多元化需求,支持相關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第三方機構、科研院所等提供優質的產品碳足跡技術服務。支持我市綠色低碳環保產業集聚區發展,強化對具備產品碳足跡技術服務能力機構的招引力度。貫穿核算因子、標識認證、信息披露等產品碳足跡工作全流程,建設產品碳足跡專家庫。培育壯大綠色低碳咨詢評估等生產型服務業,提高咨詢服務實體經濟綠色升級質效。(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委、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開展產品碳足跡培訓交流活動。推動將產品碳足跡管理納入產業、外貿、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單位新進人員培訓體系,常態化組織產品碳足跡管理工作培訓。加大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認證相關人員培訓力度,鼓勵技術機構、行業協會、重點企業等開展產品碳足跡管理人才培訓交流。鼓勵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產品碳足跡管理相關課程,加強產品碳足跡專家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提升產品碳足跡數據質量。加強特色優勢產業供應鏈實景數據調查和管理,強化監測、計量和統計技術在產品碳足跡工作中的應用,支持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提升碳排放數據監測、采集、存儲、核算、校驗等的可靠性與即時性。落實認證機構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列入相關失信主體名單,嚴厲打擊各類弄虛作假和虛標濫標行為。加強產品碳足跡智能計量器具的研制和應用。在產品碳足跡核算和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中,優先選用具有計量溯源性的數據,指導開展產品碳足跡數據溯源性核驗。(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統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產品碳足跡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嚴格落實數據安全、數據保密等制度,強化產品碳足跡數據流通監管,保障數據交換環境安全可靠。鼓勵數字技術企業開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務,提升數據安全水平。嚴格依法落實國家對涉及國家安全的產品碳足跡有關技術對外轉讓行為的管理要求。強化重點外貿行業產品碳足跡核算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發展局、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工作統籌。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門間聯動合作與資源共享機制,強化系統謀劃和工作推進,定期深入研究重大問題,加快建立全市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各區縣(自治縣,含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轄區內產品碳足跡管理工作,加強能力建設,做好本地區優勢出口產品涉碳政策形勢研判,推動龍頭企業參與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制定,分類分級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認證,創新應用場景,鼓勵試點示范。
(二)完善政策激勵。加強政策支持保障,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作用,支持做好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綠色低碳供應鏈建設相關技術創新應用、產業轉型升級、管理服務支撐等方面工作。對已完成產品碳足跡核算與評價、碳標識認證的企業,在政策范圍內依法依規支持納入相關項目庫。
(三)注重宣傳推廣。加快形成重點行業、重點區縣、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和碳標識認證應用的先進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利用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全國生態日等主題活動推廣應用碳足跡較低的產品,營造全民支持、參與、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產品碳足跡交流合作,加強產品碳足跡國際交流。
重慶市以出口外貿為導向的產品碳足跡
核算指南(試行)
為更好服務和指導我市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支撐出口外貿行業綠色發展,參照《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等技術規范制定本指南,供相關企業、機構參考使用。若國家和我市后續出臺了相關新的規則指南,從其規定。
一、名詞解釋
(一)產品碳足跡。產品系統中的GHG(溫室氣體)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并基于氣候變化這一單一環境影響類型進行生命周期評價。
(二)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以產品碳足跡量化為基礎,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碳足跡量化及產品一致性符合認證依據標準或技術規范要求,并能夠實現持續的自主溫室氣體減排和(或)清除增加的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我國的產品碳足跡認證標識見圖1。
(三)生命周期及生命周期評價。生命周期指某種產品相關的連續且相互連接的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或從自然資源中生成原材料至生命末期處理。生命周期評價是對一個產品系統在其整個生命周期內的輸入、輸出和潛在環境影響的匯編與評估。
圖1 中國產品碳足跡標識
說明:中國產品碳足跡標識宜以綠色為主,通過“腳印”圖形展示“碳足跡”概念,以阿拉伯數字格式(單位為kgCO2e)披露產品碳足跡量化結果,標識下方附二維碼,通過鏈接提供詳細產品認證信息。標識可按比例放大或縮小,標注后應清晰可識。獲證企業在使用標識時,應符合國家認監委和發證機構對認證標識的管理要求。
(四)初級數據、現場數據和次級數據。初級數據是通過直接測量或基于直接測量的計算得到的過程或活動的量化值。初級數據并非必須來自所研究的產品系統,可能涉及其他與所研究的產品系統具有可比性的產品系統。初級數據可以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或溫室氣體活動數據。現場數據是從產品系統內部獲得的初級數據。所有現場數據均為初級數據。現場數據包括場地內一個特定單元過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溫室氣體清除量。次級數據是不符合初級數據要求的數據。次級數據是經權威機構驗證且具有可信度的數據,可來源于數據庫、公開文獻、國家排放因子、計算估算數據或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數據,推薦使用本土化數據庫。次級數據可包括從代替過程或估計獲得的數據。
二、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
產品碳足跡核算一般按5個步驟開展。步驟1:建立產品生命周期(LCA)流程圖。流程圖應包括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包括材料、能源和廢棄物,然后根據產品生命周期包含階段的不同建立起不同的流程圖。步驟2:確定系統邊界,識別排放源。根據國際國內碳足跡核算系列標準相關規定確定產品邊界,這個邊界要與其所規定的系統邊界保持一致。如果規定的產品類別邊界不適用于評價所選定的產品,則根據標準原則重新界定系統邊界。步驟3:收集數據,包括材料和能源的活動數據和計算因子數據。收集該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全部階段中的生產活動數據和碳排因子。步驟4:將收集的數據代入計算模型,計算產品碳足跡。使用碳足跡計算公式進行計算,注意質量守恒,確保不遺漏和重復計算任何一項,保證所有輸入、輸出及廢棄物均計入計算公式。步驟5:不確定性分析。檢驗碳足跡計算結果的準確性,提高碳足跡評價的可信度。此項工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但檢驗不確定性有利于提高計算結果準確程度,更加了解收集數據的質量程度。
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常采用生命周期評價。目前常用的生命周期評價方法主要為3種(依據方法的系統邊界設定和模型原理劃分),相關情況見表1。
本指南推薦采用過程生命周期評價法(PLCA)。該方法是最傳統的生命周期評價法,也是目前最主流的評價方法。按照《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生命周期評價主要包括4個階段:目的和范圍確定、生命周期清單分析、生命周期影響評價、生命周期結果解釋。
(一)目的和范圍確定。產品碳足跡核算的總體目的是結合取舍準則(參考GB/T 24067—2024有關條款),量化產品生命周期或選定過程的所有顯著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計算產品對全球變暖的潛在貢獻。在確定產品碳足跡的研究范圍時,需要清晰描述以下內容。
1.產品系統及其功能。
2.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
3.系統邊界,包括產品系統的地理范圍。
4.數據和數據質量要求。
5.數據時間邊界和數據地理邊界。
6.假設,尤其是對使用階段和生命末期階段的情景假設。
7.分配程序。
8.特定GHG排放量和清除量,如土地利用變化。
9.特定產品種類出現的處理方法。
10.產品碳足跡研究報告。
11.鑒定性評審類型。
12.產品碳足跡研究的局限性。
(二)生命周期清單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數據收集。
2.數據審定。
3.將數據關聯到單元過程和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
4.系統邊界調整。
5.分配。
(三)生命周期影響評價。通過排放或清除的GHG的質量乘以IPCC給出的100年GWP(全球變暖潛勢)計算產品系統每種GHG排放和清除的潛在氣候變化影響,見式1。
(四)生命周期結果解釋。應當包含以下步驟。
1.根據生命周期清單分析和生命周期影響評價的產品碳足跡和產品部分碳足跡的量化結果,識別顯著環節。
2.完整性、一致性和敏感性分析的評估。
3.結論、局限性和建議的編制。
三、產品碳足跡報告
產品碳足跡報告主要包括概況、量化目的、量化范圍、清單分析、影響評價、結果解釋6部分,格式模板后附。
四、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
根據國家認監委發布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試行)》,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的主要包括5個步驟,如圖2所示意。
圖2 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流程
(一)產品碳足跡認證的委托和受理
1.申請人向認證機構提交委托書及所需資料:包括認證委托書、營業執照、產品工藝流程圖;生產企業組織機構圖;主要生產設備設施清單、計量設備清單;產品生產的原、輔材料清單;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數據和信息采集清單。
2.認證機構經審查符合認證條件的,接受委托。
(二)文件評審
認證機構依據專用實施規則的要求,綜合考慮產品的特點與復雜程度,初步判斷是否具備現場檢查的條件,并進一步識別出現場檢查的思路和重點。
(三)現場核查
1.產品生產企業的保證能力檢查。企業應具備規定的保證能力,以確保認證產品碳足跡量化及產品一致性持續符合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要求,并能夠實現持續的自主溫室氣體減排和/或清除增加。
2.產品一致性檢查。認證機構在經企業確認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認證產品進行一致性檢查,以確保產品碳足跡量化持續符合認證要求。
3.產品碳足跡核查。認證機構對產品碳足跡的核算邊界、數據質量要求、清單分析要求、數據獲取要求、碳足跡因子數據質量要求等進行現場核查。
(四)認證結果的評價與批準
認證機構對文件評審、現場檢查、產品碳足跡核查結論,以及有關資料/信息進行綜合評價,作出認證決定。對符合認證要求的,頒發認證證書。
(五)獲證后監督檢查
認證機構應在認證有效期內,依據專用實施規則的要求對獲得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的產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確保其持續符合認證要求。